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 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 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 诸侯。”乃卜 居之,占曰吉,即营 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 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 周馀民有之 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。 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 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 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 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 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